2011-10-21

從女巫店獵殺事件看創意城市 我說[沒有空間 哪來文創]

昨天從fb上聽聞一個消息,
又一個表演餐廳被公部門刁難了。
這個餐廳在今年六月因受到媒體指控
在距離高中附近n百公尺的範圍內進行有情欲議題相關的演出
(對藝術創作而言,這很正常吧)
從此之後 這間有脫口秀演出的咖啡店(COMEDY CAF'E) 就開始遇到警察的密集臨檢

從女巫店違反使用分區遭建管開罰、皇冠小劇場因消防法規暫停營業、台中迴響PUB事件
其實很多時候不是創意人硬著頭皮要挑戰法規
有更多的時候是因為法規不合時宜 甚至於行為者的沒想到

例如
今天在[2011國際城市發展論壇]會場上
劉維公老師很得意地介紹目前他著手研究的創意街區
當中他以好樣餐桌、好樣公寓所在的[忠孝東路四段181巷40弄]與手作小舖群聚的[忠孝東路四段205巷29弄]為例
講述空間使用的創意 組成了城市的多樣面貌

而我在底下拿著藍色的發言條細細碎碎寫著
[當這些被文化局、觀傳局、都發局收錄到手冊中,被引以為傲的創意店家,
 面對到法規限制、民眾抗議、與奇怪的第三勢力刁難的時候,政府是不是能開始想辦法著手協助?
 甚至我認為,其實經營不善導致的自然汰換是正常的,所以政府不一定要在創業初期立刻大力的介入(相信我 政府介入太深不會是好事 反而綁手綁腳)
 但是 如果真的面對法規制度的為題 我認為政府是該設法援助]
其實Q&A的時間不夠長
所以我的問題被主持人林建元老師縮減為
[如果這些創意店家是違法使用的 那政府應該怎麼做?]

其實這個問題也不是劉維公老師該負的責任(他只是研究者跟推廣者 )

我想問這個問題
其實是想告訴在座的學者官員(台北市都發局丁育群局長、台東縣張基義副縣長)
文創產業的鼓勵推廣
很多時候面對的問題是很立即的 
在開店前認真研究法規的人會因為台北不能做民宿而退縮 會因為劇場表演空間要準備兩個出口面臨12米道路而退縮 會因為要逃避酒店與展演空間而不敢在咖啡店賣調酒
當然創意人不該完全無視於法規的存在
但有時候真的只是想利用咖啡店、地下室、天臺的空間  
演個戲、跳個舞、聽聽歌、喝點含酒精的飲料
真的要這樣無限上綱嗎

(好像自從台中大火之後 我就一路被迫在看這件事情)

22@巴賽隆納 把工業住宅是為解決年輕創意工作者居住問題的途徑 我們有沒有勇氣帶頭衝破法規? 水源劇場你甚麼時候要開?


2011-10-09

簡單版的香料奶茶

入秋的了
天很涼 很潮
是一個很懶散的日子

突然很想喝印度奶茶
上網查了一下 跟咖哩一樣 沒有人講得清楚
只好用無印良品muji茶袋上的配方
胡亂調了一杯

紅茶用的是馬來西亞的國民品牌 boh
薑茶是用台糖薑母茶
肉桂粉是用中藥舖磨的油桂
各取一包放在星巴克的保溫壺

在杯子底下倒入一點點光泉鮮奶
再將滾燙的香料茶湯沖入

就假裝是好了